配售协议及认购协议
董事局欣然宣布,于二零一二年七月十八日,卖方、配售代理及本公司订立配售协议。据此,卖方同意出售,而配售代理同意尽力促使买方按配售价每股股份港币7.57元认购300,000,000股现有股份。
于同日,卖方及本公司亦订立认购协议。据此,卖方将根据认购协议所载条款及规限下,同意按配售价认购300,000,000股新股份。
配售股份占本公司现有已发行股本约8.36%,并占本公司经认购事项扩大后已发行股本约7.72%。
本公司自认购事项集资所得款项净额估计约为港币2,230百万元。本公司拟将该等所得款项净额用作本集团一般营运资金及资本开支,包括为不时之建造-移交、建造-营运-移交及保障性住房项目拨付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