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国土资源部官员7月2日表示,为促进土地集约利用,中国将加强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强化政府在土地开发中的责任,促进闲置土地的消化利用。
国土资源部官员于7月2日在北京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土地开发过程中,大量的闲置土地造成了资源浪费,新《办法》强化了对闲置土地的预防和监管,明确了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完善了闲置土地处置程序,将从制度上堵上非法“囤地”和不按时动工开发的漏洞”。
国土部政策法规司司长王守智还称,在现有闲置土地中,政府原因造成的闲置土地占很大比例,新《办法》对闲置土地“政府原因”做出界定,明确规定,因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闲置,政府应同开发商协商,采取灵活的方式解决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
7月1日,新修订的《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已正式施行。办法将土地闲置分为三种情况来处理,分别为属于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
其中,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将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百分之二十征缴土地闲置费;未动工开发满两年的,将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