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近日,住建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部等七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强调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而鼓励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房建设主要是指,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根据市、县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通过直接投资、间接投资、参股、委托代建等多种方式参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按规定或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价格面向政府核定的保障对象出租、出售。
《通知》明确,对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可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具体包括:对实行公司化运作并符合贷款条件的项目,银行业金融机构可根据有关规定,按照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原则给予积极支持;在公租房建设中,地方政府可采取贴息方式给予支持。
同时,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投资额度内,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用地上适用国家规定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土地供应和开发利用政策;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可以规划建设配套商业服务设施,统一管理经营,以实现资金平衡。
此外,《通知》还要求,今年8月底前,各地要对本地区民间资本参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的各项政策进行一次梳理,对其中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予以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