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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准深圳前海22条先行先试政策
作者: 见习编辑 彭飞     时间: 2012-07-01 17:34:03    来源: [ 观点网 ]

前海未来将从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及电信六个方面先行先试。

  观点网讯:6月29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在香港表示,国务院批准并支持深圳前海实行比经济特区更特殊的先行先试政策,未来将从金融、财税、法制、人才、教育医疗及电信六个方面先行先试。

  张晓强介绍称,这6个方面共涉及22条具体的先行先试政策,构建了前海比特区更特殊的区域政策框架体系,奠定了打造深港趋同的国际营商环境的基础条件。这一政策体系的确立,体现了中央政府对前海开发开放的高度重视,也表明了前海开发开放的独特地位。

  张晓强还表示,国家支持深圳前海在金融改革创新方面先行先试,包括支持前海构建跨境人民币业务创新试验区、探索试点跨境贷款,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等。

  此外,深圳市长许勤当天还介绍了前海开发建设已经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并表示,深圳将以国务院批复前海有关政策为契机,进一步研究细化配套措施,加快出台实施细则和操作方案;进一步按照市场经济改革的方向与要求,不断创新体制机制,提升政务和商务服务质量,营造更加公平、公正,更具国际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加快前海全方位开发开放。

  据悉,此次前海一系列先行先试政策的出台,是继2010年国务院批复《前海总体发展规划》、2011年建立前海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之后,中央政府出台的又一项支持前海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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