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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亿股份: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署《解除出让合同协议书》的公告
作者:     时间: 2012-06-28 10:31:34    来源: [ 观点网 ]

经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与舟山银亿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上述合同,并于近日签署了《解除出让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亿房产”)的控股子公司舟山银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舟山银亿”,其中银亿房产持有其67%股权,宁波市金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其33%股权)于2010年1月29日在舟山市国土资源局普陀分局举办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中,以414,599,380元的价格竞得鲁家峙岛东南涂A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

  2010年2月11日,舟山银亿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合同编号分别为3309032010A21009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合同约定将鲁家峙岛东南涂A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给舟山银亿,面积为179,170平方米,用途为商住用地,出让单价2314元/平方米,总价为414,599,380元;合同还约定土地出让金分二期支付,第一期与2010年2月20日前支付41,459,938元,第二期于2011年8月5日前支付373,139,442元。

  按合同要求舟山银亿如期支付了第一期土地出让金后,截止2011年10月30日累计共支付土地出让金116,459,938元。但舟山市人民政府于2010年12月1日下发了《关于同意普陀区鲁家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舟政函[2010]90号),调整后的《舟山市普陀区鲁家峙岛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了鲁家峙岛必须建设第二通道,即鲁家峙岛东南涂至半升洞大桥,大桥规划线路横穿东南涂A地块,导致该地块无法按原出让条件进行开发。由于上述原因,经舟山市国土资源局与舟山银亿双方友好协商,同意解除上述合同,并于近日签署了《解除出让合同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

  银亿股份:与舟山市国土资源局签署《解除出让合同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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