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12年6月11日以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2012年6月15日以传真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3名董事在公司本部现场表决,6名董事以传真方式表决。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参与竞买沈阳市JK2012-116号地块的议案》、《关于参与竞买沈阳市JK2012-117号地块的议案》,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2年6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以12,194.14万元取得沈阳市JK2012-116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沈阳市JK2012-116号地块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渠岸路,该地块占地面积39,954平方米(折合59.93亩)。容积率为≤3.5、建筑密度≤65%、绿地率≥20%。土地用途为商业用地,商业用地期限40年。
二、根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2012年6月25日公司全资子公司沈阳荣盛锦绣天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及法定程序参与沈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局组织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活动,以17,570.15万元取得沈阳市JK2012-117号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具体情况如下:
沈阳市JK2012-117号地块位于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渠岸路,该地块占地面积100,746平方米(折合151.12亩)。容积率为≤2.0且≥1.0,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商业用地期限40年,住宅用地期限70年。
三、备查文件:沈阳市JK2012-116号地块成交确认书;沈阳市JK2012-117号地块成交确认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