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博鳌房地论坛,2012博鳌房地产论坛
广东东莞公积金贷款8月起认房又认贷
作者: 见习编辑 陈泽佳     时间: 2012-06-18 16:38:13    来源: [ 观点网 ]

从8月1日起,只要是购买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就要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贷款利率则上浮为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观点网讯:6月18日,据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消息,从8月1日开始,东莞公积金贷款政策将收紧,从原来的只认贷不认房,调整成为既认房又认贷。

  这就意味着,从8月1日开始,无论购房者之前是否使用过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只要是购买家庭的第二套住房,就要按照“二套房”来认定,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贷款利率则上浮为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根据最新发布的文件,8月1日起,申请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都将执行第二套自住房差别化贷款政策:一、申请人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但在东莞房管部门登记其家庭有一套住房的;二、申请人已利用贷款购买过一套住房,又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数据库等查证,确信申请人家庭已有一套住房的。根据文件,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第二套自住房,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是同期首次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

  据了解,过去职工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都可以按照公积金贷款的“首套房”政策来申请贷款的,享受到最低二成首付的实惠。

24小时热点>>

观点网关于本网站版权事宜的声明:

观点网刊载此文不代表同意其说法或描述,仅为客观提供更多信息用。凡本网注明“来源:观点网”字样的所有文字、图片等稿件,版权均属观点网所有,本网站有部分文章是由网友自由上传,对于此类文章本站仅提供交流平台,不为其版权负责。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或您发现本网站上有侵犯您的知识产权的文章,请您速来电020-22375222 或来函ed#guandian.info(发送邮件时请将“#”改为“@”)与观点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