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购协议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本公司与股份投资者(九龙仓之全资附属公司)及九龙仓订立认购协议,据此,本公司有条件同意配发及发行,而股份投资者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以现金认购第一批股份。认购价5.20港元较:(i)股份於截至最後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收市价每股5.35港元折让约2.8%;(ii)股份於截至最後交易日(包括该日)止最後五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约每股4.99港元有溢价约4.1%;及(iii)股份於截至最後交易日(包括该日)止最後十个连续交易日在联交所所报平均收市价约每股4.95港元有溢价约5.2%。第一批股份将根据股东於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三日举行之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向董事授予之一般授权配发及发行。
投资协议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八日,本公司及发行人(为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与股份投资者、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投资者(九龙仓之全资附属公司)及九龙仓订立投资协议,据此,(i)本公司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配发及发行,且股份投资者有条件同意按认购价认购第二批股份;及(ii)发行人有条件同意以现金发行可换股证券,而永久次级可换股证券投资者有条件同意以现金认购本金额为2,550,000,000港元之可换股证券。在可换股证券之条款及条件规限下,可换股证券可兑换为股份。本公司建议召开股东特别大会,徵求独立股东批准授予特别授权,以於可换股证券获兑换时配发及发行第二批股份及兑换股份。本公司同意以後偿基准担保发行人按期支付根据可换股证券应偿还的一切款项。
所得款项用途
根据认购协议及投资协议之集资总额预期约5,098,000,000港元(根据认购协议约1,705,000,000港元,根据投资协议约3,393,000,000港元)。扣除相关开支後之所得款项净额预期约5,087,000,000港元。本公司现时拟将所得款项净额用作一般企业用途、偿还贷款及╱或作一般营运资金。
一般事项
完成认购协议项下之交易及投资协议项下之交易并非互为条件。
於本公告日期,九龙仓拥有34,888,500股股份权益,於完成第一批认购後,股份投资者及其联系人士会於362,738,079股股份中拥有权益,相当於经第一批认购扩大之本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约18.4%。因此,股份投资者将成为主要股东,故根据投资协议配发及发行第二批股份及发行可换股证券(预期於第一批认购完成後进行)以及配发及发行兑换股份(如有)将构成本公司之关连交易,须遵守上市规则第14A章项下申报、公告及独立股东批准之规定。成员包括全体独立非执行董事之独立董事委员会已成立,以就投资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向独立股东提供意见。本公司将尽快委任独立财务顾问,就投资协议项下拟进行之交易向独立董事委员会及独立股东提供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