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根据上市规则第13.09条刊发。
兹提述外滩8-1地块公告。
於二零一二年六月四日,本集团四家全资附属公司上海长烨、上海长昇、证大五道口及绿城合升获送达由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所发出就浙江复星展开之法院诉讼之传票。
诚如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所告知,该收购并不涉及转让海之门的股权,因此,并不构成触犯任何优先认购权,故该等申索属毫无理据。
本公司认为,该等申索不会对本集团之营运或财务状况造成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SOHO中国公告—获复星展开之法院诉讼之传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