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拓宽保障性住房项目融资渠道,确保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需求,公司拟发行总额不超过25亿元的保障性住房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保障房定向工具”)。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规模本次保障房定向工具发行的规模为不超过25亿元人民币。
二、债券期限本次保障房定向工具的期限为不超过3年(含3年)。
三、发行利率根据公司信用评级状况,参考市场同期债券发行情况,由公司和主承销商共同商定。
四、发行对象本次保障房定向工具的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特定机构投资人。
五、募集资金用途本次保障房定向工具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公司所属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在上海青浦徐泾、上海松江泗泾、上海松江洞泾等大型居住社区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开发。
六、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保障房定向工具决议的有效期为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24个月。
七、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处理本次保障房定向工具发行的有关事宜。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上述发行方案内,全权决定和办理与发行保障房定向工具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签署必要的文件、办理必要的手续等。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