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6月2日,金融街发布公告称,为满足公司经营工作需要,公司与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签订了委托贷款协议,从资本运营中心借款金额总计15亿元。
其中,5亿元贷款期限为一年期,10亿元贷款期限为两年期,利率为固定利率7%。根据协议约定,公司应累计向资本运营中心支付1.75亿元借款利息。
金融街称,目前一年期银行贷款利率为6.56%,二年期银行贷款为6.65%。金融街向资本运营中心支付的利率水平略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低于公司目前综合融资成本,本次委托贷款利率价格公允。
公告显示,资本运营中心为北京市西城区国资委所属的全民所有制企业,在该笔借款发生时,与金融街不存在关联关系。
但是,由于资本运营中心法定代表人从2012年4月11日起变更为鞠瑾先生,而鞠瑾先生同时担任金融街副董事长。因此,自2012年4月11日起资本运营中心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金融街认为,本次从资本运营中心借款是为满足公司经营资金需求没有损害公司利益情况。
资料显示,北京金融街资本运营中心注册资本约79.85亿元,经营业务众多,截止去年底的净利润为2529万元,今年一季度的净利润为956万元,资产总额为99.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