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名城福建此次拟与国元信托签订的《信托贷款合同》所涉及信托贷款金额为人民币柒亿元整,贷款期限为两年,贷款用途用于福州“名城港湾”三区一期项目建设,贷款年利率为12.6%。
名城福建以其所持有的福州名城豪生大酒店物业及“东方名城”温莎堡1F区部分商业店面为国元信托对借款人名城地产的全部债权提供抵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俞培俤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关联人俞丽女士、俞锦先生为国元信托对借款人名城地产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本项交易待公司董事会批准此项议案后,授权名城福建与国元信托签署正式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