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5月20日,根据河北省石家庄市政府在近日发布的《关于调整市区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的通知》规定,自2012年6月1日起,石家庄市区国有土地基准地价将进行调整,2007年4月1日公布的基准地价(石政函〔2007〕21号)废止。
基准地价上调后,石家庄平均地价水平整体呈上升趋势,不同级别商业、工业用地基准价格也有不同程度上涨,其中,石家庄一级居住用地的基准地价从目前的2802元/平方米调整为4002元/平方米,上涨近43%。
已公布的石家庄市区国有土地级别及基准地价表,按照商业、居住和工业三种用途分类,确定了七个土地级别。其中,居住用地价格最高的一级居住用地基准价格为4002元/平方米;价格最低的第六级居住用地基准价格为989元/平方米。
通知显示,公布实施的基准地价是指,基准日为2011年12月31日,各土地级别内,“六通一平”(通市政路、通市政电、通市政供水、通市政排水、通讯、通暖和场地平整)土地开发程度,平均容积率商业2.6,居住2.2下,分商业、居住、工业三种用途,法定最高出让年期商业40年、居住70年、工业50年条件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