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禁借户籍改革变相征收农民土地
作者: 见习编辑 张媛娜     时间: 2012-02-24 09:57:33    来源: [ 观点网 ]

该通知强调,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

  观点网讯:2月23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了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通知》强调,必须尊重农民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农民土地。

  该通知强调,禁止借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或者擅自通过"村改居"等方式非经法定征收程序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禁止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非法出让、出租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严格执行禁止城镇居民在农村购置宅基地的政策。

  《通知》指出,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和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现阶段,农民工落户城镇,是否放弃宅基地和承包的耕地、林地、草地,必须完全尊重农民本人的意愿,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收回。

  《通知》同时要求,解决农民工实际问题,比如要为农民工暂住人口在当地学习、工作、生活提供方便。今后出台有关就业、义务教育、技能培训等政策措施,不要与户口性质挂钩。继续探索建立城乡统一的户口登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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