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江苏省国土厅2月22日对外表示,“小产权房”的试点清理,以及农村集体用地建公租房的试点工作目前不会在江苏开展。
江苏省国土厅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江苏没有申报这项试点,目前对小产权房的态度也没有变,农村集体土地上的小产权房不合法,市民购买小产权房不允许登记,不受法律保护。
据悉,国土部在21日举行的房地产用地管理调控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巡视员王宗亚重申小产权房不予确权登记,不受法律保护的规定。
且将针对商品住房价格较高的直辖市及少数城市,试点利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建公共租赁住房,北京和上海作为两个试点城市正在开展相应工作。
据悉,江苏对于保障房建设向来重视,保障房用地都是优先保证的,主渠道已能满足建设需要,因此没有必要再去打农村集体土地的主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