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16日早上,近日热议的中山限价令事件传出最新消息。有消息称,中山住建局连夜回应限价令松口,称仅为部门试行措施,今年将严格执行房地产调控不动摇。
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联合发出的文件中称,“经研究认为2012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仍应如去年一样升幅不超过当年GDP升幅”,具体则为“参照2011年新建住房全年均价为5935.6元/平方米和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年我市GDP升幅11%等数据支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开始试行新的调控措施,即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单套合同销售价格超过6590元/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
同时,文件显示中山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受理网上签约手续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同时继续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商严格控制房价涨幅。
此外,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还表示要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据悉,截至去年底,中山市已建保障性住房8609套,超额完成省确定的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
以下为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联合作出解读具体内容:
2011年:中山房地产市场调控初见成效
201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下发以来,中山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建住房价格调控工作,多次召开协调会议研究落实。2011年3月,经市政府同意,中山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向社会公布:贯彻落实国家和省的房地产市场调控措施,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完成省交办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涨幅要低于全市年度生产总值增幅。
按照调控目标,各相关部门密切注视房价走势,加强动态监测,上半年中山新建住房价格走势平稳。到8、9、10三月当月成交均价分别为6111元/平方米,6336元/平方米、5785元/平方米。1-10月新建住房成交均价6044元/平方米,与2010年均价(5273元/平方米)比上涨14.62%。在这种情况下,为切实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11]1号)及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定我市新建住房价格,确保实现我市2011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市政府于11月10日发布《转发关于稳定我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正式出台限价政策,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单套商品房合同销售价格超过5800元/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计算,含本数,下同),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受理网上签约及登记备案手续。
限价政策出台后,效果明显。11月的数据显示:全市新建住房均价首次出现同比环比都下降,月均价达5224元/平方米,销售量也大幅下滑。到12月31日,统计全年均价为5935.6元/平方米,升幅12.56%,低于中山GDP升幅13.5%,实现了2011年度我市新建住房价格调控目标。
截止2012年1月31日,中山市新建住房价格均价为4613.48元/平方米,比2011年全年均价下降22.27%,当月新建住房交易面积24.01万平方米,环比下降13.8%。
目前出台的仅为部门试行措施
2012年1月,为在新的一年里继续贯彻落实好国务院有关通知精神及省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政策措施,进一步稳定新建住房价格,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为在2012年中山市政府具体调控政策没有出台前不影响中山市的商品房交易秩序,经研究认为2012年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仍应如去年一样升幅不超过当年GDP升幅。参照2011年新建住房全年均价为5935.6元/平方米和政府工作报告中2012年我市GDP升幅11%等数据支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开始试行新的调控措施,即要求全市所有新建商品住房交易单套合同销售价格超过6590元/平方米的(按建筑面积计算,下同),市国土资源局暂缓受理网上签约手续和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同时继续引导和鼓励房地产商严格控制房价涨幅。目前,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正在抓紧把试行措施的实施效果及各界反映情况汇总上报并作进一步调研分析,为市政府审慎确定今年中山市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提供依据。
2012年中山市执行国家房地产市场调控的工作计划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土资源局表示,2012年,中山市将按照中央和省的有关部署,严格执行加强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同时加快保障性住房的建设,为低收入家庭提供住房保障。截至去年底,中山市已建保障性住房8609套,超额完成省确定的2011年保障性住房建设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