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2月6日,北京发布《关于贯彻国务院办公厅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和管理之道意见的实施意见》。
《意见》指出,未来将适度加强配建比例,普通商品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一般不低于30%。其中,轨道交通沿线、站点周边以及商业、产业聚集区周边商品住房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比例还应适当提高,配建的保障性住房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
《意见》要求,着力优化住房供应结构,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推动住房保障方式向“以租为主”转变。
《意见》还强调,规范发展经济适用住房,严格执行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的标准,并严禁经适房上市交易。同时,力争用3年时间全面完成棚户区改造工作。
保障性住房土地的供应量也要增加,按照北京市的规划,“十二五”时期,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50%,保障性安居工程及90平方米以下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供应量不低于住宅用地供应总量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