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媒体12月13日消息,厦门市国土房产局相关负责人近日表示,由于在年初正式下发的执行“限购令”的文件中没有明确标注终止期限,因此,在正式下文终止“限购令”之前,这一政策仍将继续执行。
今年2月21日,厦门市发布了《市府办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至此,厦门也正式出台相关文件,执行楼市限购政策。该文件规定的限购令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2月31日。
不过,住建部日前已知会相关地方政府,对于限购政策将要于2011年年底到期的城市,如果没有极其特殊的情况,须出台政策对限购令的有效期进行延续。
据相关统计显示,目前已经执行限购的46个城市中,通知原文中有截止时间的城市为:福州、厦门、海口、济南、青岛、石家庄、长春、贵阳、南宁、合肥、苏州等11个城市,除南宁截止时间为2012年2月29日外,其他截止时间都为2011年12月31日。北京等城市限购没有规定截止时间。
截至目前,已经确定继续执行限购令的城市有广州、深圳、武汉等;而海口、福州、长春等3个城市相关负责部门均表示将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楼市限购政策延续。不过限购限价令即将到期的贵阳、石家庄、合肥、青岛和中山尚未明确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