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开发商运营的公租房一定年限后可调整性质
作者: 见习编辑 彭飞     时间: 2011-10-19 18:02:20    来源: [ 观点网 ]

投资机构及开发商建设、持有并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后,可由政府指定机构回购或经批准调整为其他性质的保障房。

  观点网讯:10月19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为解决公租房建设的资金缺口,出台了新的管理办法,以此来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投资公租房建设。

  管理办法指出,投资机构及开发商建设、持有并运营的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一定年限后,可由政府指定机构回购或经批准调整为其他性质的保障房。

  北京市住房保障办公室发展规划处处长张国伟称,公租房调整为其他性质保障房的具体年限将根据全市公租房的运营情况及保障家庭的情况来确定。此举将有利于投资机构及开发商的投资收益分配,吸引社会资金进入公租房领域。

  管理办法还规定,北京市住宅用地中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建筑面积比例一般不低于30%,且以公租房为主。

  资料显示,北京市今年开工建设公租房6万套,今年年内全市将实现配租1万户以上。“十二五”期间北京将建设收购公租房30万套以上,占公开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60%。

  另外,北京市住建委亦曾明确,公租房供应对象包括外省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且在本市无住房人员;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及限价房轮候家庭;本市户籍,家庭人均住房使用面积15平方米(含)以下,三口及以下家庭年收入10万元人民币以下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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