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6日,深圳市发改委发布通知称,除保障性安居房和城市更新项目以外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原则上不被纳入重大项目计划。而城市更新类项目的申报门槛也比去年大幅降低。申报时间至11月18日截止。
通知强调,申报条件要求申报明年重大项目计划的项目,必须符合珠三角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以及深圳“十二五”规划等相关规划,原则上不包括房地产开发项目(保障性安居工程、城市更新项目除外)。
据了解,在今年深圳的重大项目申报中,首次加入了城市更新类项目。按2010年深圳城市更新申报重大项目的标准是总投资要30亿元,在建项目年度投资要达到5亿元。而今年申请重大项目的门槛大幅降低,按《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规定,需要达到项目总投资15亿元以上,在建项目年度投资3亿元以上的要求,便可以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