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中国人民银行于10月13日发布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管理办法》,明确境外投资者和银行可依据此办法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
在该管理办法中,特别提到了对于房地产业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资本金汇入业务时,银行需登陆商务部网站,验证该企业是否通过商务部备案。
另外,境外投资者办理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时,与投资项目有关的人民币前期费用资金和通过利润分配、清算、减资、股权转让、先行回收投资等获得的用于境内再投资人民币资金应当按照专户专用原则,分别开立人民币前期费用专用存款帐户和人民币再投资专用存款帐户存放,帐户不得办理现金收付业务。
央行称,积极稳妥开展外商直接投资人民币结算业务,将进一步扩大人民币跨境使用,支持香港人民币市场发展,切实促进贸易、投资便利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