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明令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
作者: 见习编辑 陈土勇     时间: 2011-10-12 23:24:06    来源: [ 观点网 ]

会议要求,要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

  观点网讯:10月12日,国务院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确定了金融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会议强调,要求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要清理纠正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融资的实际成本;要拓宽小型微型企业融资渠道;要细化对小型微型企业金融服务的差异化监管政策和促进小金融机构改革与发展。

  会议指出,要在规范管理、防范风险的基础上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有效遏制民间借贷高利贷化倾向,依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传销等违法活动。

  会议要求,要严格监管,禁止金融从业人员参与民间借贷,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支持,要按照市场原则进行,减少行政干预,防范信用风险和道德风险。

  会议还研究确定了财税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包括加大对小型微型企业税收扶持力度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金融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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