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7月12日,广西颁发了《关于实行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的通知》,进一步规范保障房的建设和管理。
《通知》要求,保障性安居工程应按施工许可证许可的项目范围实行质量安全公开承诺制度,在施工现场主要入口处悬挂“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牌”。
《通知》指出,“保障性安居工程质量安全公开承诺牌”应该包含项目事项和承诺内容两大块。
项目事项应包括,项目名称;开、竣工时间;施工企业名称;企业分管质量、安全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取样员的姓名;项目举报投诉电话等。
承诺内容应包括,严格实行企业质量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并完善质量安全责任制,保证工程进度,确保交付合格工程;全面实行住宅工程质量逐套验收制度,认真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认真执行持证上岗制度,加强对作业人员的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安排上岗作业等7项。
《通知》要求,已开工建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应于2011年7月5日前完成公开挂牌工作;此制度由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督促落实,自通知公布之日开始执行。
另悉,日前召开的2011年广西年中工作会议表示,广西今年29万套保障性住房任务将于9月底前全面开工,2010年的项目也要在今年年底前全部竣工并交付使用。而“十二五”期间,广西将规划建设100万套保障性住房,直接投资1120亿元,拉动延伸产业投资214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