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华润置地6月22日晚间公布,今日就总数15亿港元循环或定期贷款融资与几家银行订立贷款融资协议,而此贷款融资自融资协议日期起计为期三年。
根据融资协议,华润集团需为持有该公司最少35%已发行股本的实益拥有人及唯一最大股东,于本公告日期,华润集团拥有该公司已发行股本中约65.36%权益。
如果出现违反融资协议事项,有关银行可宣布取消该融资协议下的承诺及/或宣布所有未偿还款项连同贷款融资项下所有应计利息及其他所有华润置地需于该融资协议下支付的款项即时到期及须予偿还。
5月5日,华润置地曾就13亿港币定期贷款融资与两间银行订立贷款融资协议,年期分别为三年及五年。两笔贷款分别为10亿港元双货币定期贷款及3亿港元定期贷款。
而于3月份有市场消息称,华润置地已委托中国银行(香港)安排其15亿港元(1.93亿美元)三年期贷款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