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据《苏州日报》6月1日报道,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住房保障制度,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提高住房保障水平,经苏州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审定,从2011年7月1日起调整住房保障相关标准。
公告表示,从2011年7月1日起,苏州市区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000元调整到1200元,中等偏低收入家庭收入标准从1500元调整到1700元;城区政府购房补贴标准从2800元/平方米调整到3400元/平方米,政府购房补贴的公有住房收回价格从2500元/平方米调整到3500元/平方米。
该公告还公布了苏州市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房源和价格:2011年度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供应数量为800套,房源地点为金阊新城2010年度保障性住房小区二期。2011年度城区中低收入家庭住房优惠面积内销售平均价格为3190元/平方米,优惠面积外销售平均价格为6000元/平方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