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4月20日山西省出台新规,其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土地政策有重大调整,允许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
新政规定,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山西省各企事业单位可以利用存量土地,在依法变更为住宅用地用途后,建设保障性住房,解决本单位符合保障性住房条件的职工住房困难问题。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相关负责人称,给企事业单位自建保障房松绑,是加快推进保障房建设、落实保障房建设用地的一大创新举措。同时也是继陕西省之后,全国试水此项政策不多的省份之一。
据悉,山西省的保障房建设用地指标将由该省国土资源厅在年度计划中单列,做到按点供应,实现应供尽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