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综合济南媒体3月24日报道的消息,济南市建委近日将公布2011年济南市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今年济南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涨幅不得高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
报道援引济南市建委相关负责人的话称,济南还将加大加大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力度。一是严格商品住房价格申报制度。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时,提报的预售方案必须明确每套商品住房的预售价格,如申报价格明显高于同地段、同品质楼盘价格的,将暂缓办理预售审批。
同时,济南还将严格执行商品住房明码标价制度,对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明码标价不规范,以及销售价格出现异常的楼盘,主管部门将约谈其开发企业负责人,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将暂停其网上签约,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此前的2月25日,济南市已经出台了相关楼市限购政策,对在济南市区已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包括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能够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市区范围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下同)。对在本市市区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市区向其售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