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零年十一月二日(交易时段后),优誉(本公司之全资附属公司)、Richard Faith与Realmax就可能收购事项订立不具法律约束力之意向书。
于完成可能收购事项后,优誉将成为目标集团合共90%股权之最终实益拥有人。目标集团主要从事发展一个主题小镇,其包括零售商店、银行、教堂、医院、住所、电影院、电影制作设施等。
现时,Realmax、Richard Faith及深圳润运分别持有中国附属公司之60%、30%及10%股权,而中国附属公司则持有星美旅游及星美酒店之100%股权。目标集团从事于中国北京开发一个主题小镇,其包括零售商店、银行、教堂、医院、住所、电影院、电影制作设施等。倘可能收购事项得以完成,本公司将透过优誉成为目标集团90%股权之最终实益拥有人。
目标集团由独立专业估值师作出之初步估值为约人民币930,000,000元(相等于约1,063,734,000港元)。可能收购事项之总代价将不可多于人民币930,000,000元(相等于约1,063,734,000港元)。代价须包括目标集团之银行贷款(如有)连同其截至可能收购事项完成日期本公司于可能收购事项完成后将承担之应计利息。代价结余须以现金及发行可换股票据之方式支付予卖方。代价之50%将以发行可换股票据之方式支付予卖方,而余额将以现金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