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2日,深圳市纪委透露,日前深圳市纪委对龙岗区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钟新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经查,钟新明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帮助其亲属建造违法建筑,指使他人弄虚作假办理有关手续;插手工程建设项目,为其亲属谋取、转让工程,从中获取非法利益等。
钟新明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其中有的问题已涉嫌犯罪。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市监察局审议并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决定给予钟新明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龙岗区常务副区长钟新明,广东省紫金县人,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学历在职研究生(广东省社会科学院政治经济学专业)。于2010年8月18日,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