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10月11日,杭州市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市场调控、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意见》,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该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
《意见》主要内容包括:“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调控政策,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进一步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进一步加强普通住房供地及建设管理,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和“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四个部分,共22条。
《意见》特别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暂定杭州市及外省市居民家庭只能在杭州市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含二手存量住房);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规定;对违反规定购房的,不予办理房地产登记;停止执行购房补贴政策,恢复征收房地产登记等相关收费。
同时《意见》提出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要求各商业银行对居民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其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停止发放住房贷款。
资料显示,在杭州之前,深圳、上海、厦门、宁波、福州等地已先后出台调控细则,主要内容均包括实施限购令、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等。
分析认为,杭州楼市调控细则的力度和中央政府“9.29”的精神和力度基本一致,没有想象中严厉,比宁波的政策稍好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