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住建局否认“公积金救市”
作者: 梁嘉欣     时间: 2010-10-08 14:57:55    来源: [ 观点网 ]

实行公积金制度得实惠的最终是广大消费者。坚决否认深圳在此时全面实施公积金制度是为“救市”。

  观点网讯:针对近日市场称深圳实行住房公积金制度实为想“挽救成交低迷的楼市”一事,深圳住建局官员近日对此予以否认,该名官员指出,实行公积金制度得实惠的最终是广大消费者。

  该名人士日前向媒体透露,深圳早在1992年就颁布《深圳市社会保险暂行规定》,建立了“公积金”制度,但受惠人群仅限少部分企业的少部分职工。深圳目前是全国大中城市当中,唯一没有按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1999年颁行)的要求,建立规范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城市。从别的城市的实践来看,实行公积金制度得实惠的最终是广大消费者。其坚决否认深圳在此时全面实施公积金制度是为“救市”。

  据了解,由深圳住建局草拟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目前已进入公开征求各界意见的阶段,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届时可惠及深圳千余万在岗职工。

  新办法规定,深圳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但也不得超过月平均工资的5倍;雇主缴纳和职工个人缴存比例均不得低于缴存基数的5%,但不得高于缴存基数的20%。该办法还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当重点支持职工购买保障住房、安居型商品房和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等等。

  新办法并无硬性规定,深圳的公积金制度只对深圳户籍职工有效,非深户职工同样可以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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