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网讯:上海卢湾区房管局近日透露,卢湾区将率先于上海启动供应第二批经济适用房。该批经济适用房位于浦东三林地苑,目前正在加快建设,而一期房源已达预售标准,并通过A级住宅性能认定评比初审。
据称,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的家庭需符合以下要求: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并提出申请所在地区的区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48万元、人均财产低于9万元的三人家庭以及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828万元、人均财产低于9.9万元的二人家庭;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或赠与行为。
卢湾区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于8月份作“2010年上半年工作总结与下半年工作安排”时称,需加强与永业集团配合,加快三林经适房基地建设,确保年底前首批经济适用房达到预售标准。
据了解,卢湾区自今年6月开始制定经适房供应工作方案,并完善区和街道二级保障组织体系,成立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区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成立各街道住房保障工作办公室、设置住房保障受理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