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五,香港地政总署本财政年度第一次土地拍卖悄然举行,一面积为2,045平方英尺(191.4平方米)的地块最终被上顺有限公司以1,650万元投得。
香港土地管理制度体系,经历过地价虚构度超过了房地产经济良性运行的限度时的虚假繁荣,经历过磨难,如今,正一步步走向成熟。
香港政府“卖地”的独特在于,其买卖的只不过是土地的若干年使用期限,而土地或其上所建楼宇的转让,也只能是这块土地或建于其上的楼宇使用期限的转让。
不过,正因为香港政府拥有土地的最终业权,才使香港政府每年能从土地的批租上获得高额财政收入,并且能在批出土地后,对土地的使用和发展加以严格管理。
另外,香港土地批租制度最大的特色在于其计划性。香港对于本财政年度内有计划出让的地块,开发商可以找政府私下协议,以“申请制度”即所谓的“勾地”批租。这样做更能发挥计划和市场机制的双重作用,既控制了土地开发的范围,又能让市场自己决定土地供应的数量时机和类别。
据了解,在土地批租过程中,香港政府既会每年公布有计划在一年内拍卖或招标的土地的详情,又会公布3~5年的中期计划以及10年的长期计划。香港政府每年实际批地的数量和计划批地的数量差异很小,基本上都控制在计划数字之内。香港政府对土地出让实施严格的计划管理,这对房地产市场起到了调控和指导作用,配合了香港低税收政策和整体经济的发展与运作,同时也有利于开发商在选择土地时合理安排资金
事实上,这对中国现行的“招拍挂”制度是一个很好的借鉴与经验。在与市场的磨合中,我们已经发现了“招拍挂”制度的种种问题,如有不法开发商勾结土地垄断者,不仅可能涉及到国有土地资产的流失,甚至直接伤害到守法的开发商和普通购房者的利益。
中国内地的土地储备制度,也正是从香港地区的土地批租制度借鉴而来的。香港地区的前车之鉴,可以为内地提供有益、完善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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