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同意将主合同项下剩余本金41,036,300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18个月。
观点网讯:3月22日,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指,近日,芜湖文旅开发与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签署《借款展期协议》,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同意将主合同项下剩余本金41,036,300元进行展期,展期期限为18个月;公司、芜湖投资管理及盛世置业同意继续履行前述《保证合同》及《抵押合同》,并同意保证期间为自《借款展期协议》项下借款展期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据观点新媒体了解,新华联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于2018年3月签署了《流动资金贷款借款合同》,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向芜湖文旅开发发放贷款,贷款金额为人民币1亿元,贷款期限为3年。同时,公司就上述融资事项与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签署《保证合同》,为本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期间为芜湖文旅开发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公司间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芜湖新华联文化旅游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芜湖新华联盛世置业有限公司分别与民生银行马鞍山分行签署《抵押合同》,以其名下部分房产提供抵押担保。
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81.36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28.99%。上述担保均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情况以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的情况,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170,618.42万元,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为139,360.96万元。
审校:杨晓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