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尔发展:澄清公布

来源: [观点网]      时间: 2014-10-28 15:46

本公司谨此澄清,武汉卓尔城营业执照所载列的获许可业务活动范围包括“物流”业务。然而,武汉卓尔城未曾从事任何物流业务。

本公司谨此澄清,武汉卓尔城营业执照所载列的获许可业务活动范围包括“物流”业务。然而,武汉卓尔城未曾从事任何物流业务。

  兹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有关(其中包括)建议重组的公布(“该公布”)。除文义另有所指外,本公布所用词汇与该公布所界定者具相同涵义。

  本公司谨此就该公布作出以下澄清:

  (i)该公布第7页第三段如此载列:“同时,截至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目标公司结欠卓尔控股及其关联公司总计约223,904,000人民币(即贷款(2))”,而该公布第19页对“贷款(2)”的定义如此载列:“贷款(2)—目标公司结欠卓尔控股及其关联公司之款项,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合共约为223,904,000人民币”。

  本公司谨此澄清,于二零一四年九月三十日,武汉陆港中心及武汉担保投资结欠卓尔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合共约82,334,000人民币,而卓尔控股及其关联公司则结欠武汉金控投资合共141,570,000人民币(统称“贷款(2)”,而该公布第19页对“贷款(2)”的定义应作相应诠释)。

  (ii)该公布第10页第二段如此载列:“武汉卓尔城主要于中国从事展览、酒店、商业、物流及文化创意产业的投资及管理。”

  本公司谨此澄清,武汉卓尔城营业执照所载列的获许可业务活动范围包括“物流”业务。然而,武汉卓尔城未曾从事任何物流业务。

审校:劳蓉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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