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告乃阳光100中国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统称“本集团”)自愿作出。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欣然宣布,二零一四年八月本集团实现未经审核合同销售额约人民币709百万元,实现合同销售面积约90,416平方米。截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个月本集团实现未经审核合同销售额约人民币3,505百万元,实现合同销售面积约423,000平方米。
上文所披露的销售数据未经审核,乃根据本集团初步内部资料编制,或会因核对相关销售资料过程中的各项不确定因素而变更,及有别于本公司按年或半年所刊发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将予披露的数据。该等数据不应视为本集团现时或日后经营或财务表现的测量依据或指标,亦不应视作本集团对适当时可能在本集团经审核或未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所提供相应数据的声明。因此,上述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须谨慎行事,避免倚赖上文所披露资料。本公司股东及潜在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征求专业人士或财务顾问的专业意见。
阳光100:二零一四年八月及截至二零一四年八月三十一日止八个月未经审核营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