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董事连任时间不得超过六年。中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独立董事周春生先生、吕晓金女士现任期届满离任,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各相关专门委员会职务。
由于周春生先生、吕晓金女士的离任,导致本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离任将自本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填补其空缺后生效。在此之前,周春生先生、吕晓金女士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其职责。
周春生先生、吕晓金女士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周春生先生、吕晓金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将尽快提名新的独立董事候选人,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