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担保人:广州东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
本次事项仅为本公司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并且公司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已对公司对下属子公司担保事项做出授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以自有物业资产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向平安银行广州中石化大厦支行申请的4000万元借款提供抵押担保。同时本公司也为该笔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笔贷款期限一年,利率按年基准利率6%上浮不超过25%。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范围: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具体按A2014044011103号资质证书经营),房地产建筑信息咨询;销售:建筑材料,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化工产品及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汽车零配件,电子产品及通信设备(不含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发射设施)。注册资本10800万元,股权比例为:本公司占100%股权。截至2013年12月31日,富银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88,773,298.24元,净资产为:116,043,463.57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
三、董事会意见
上述授权事项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截至2013年12月31日,富银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88,773,298.24元,净资产为:116,043,463.57元。资产负债率超过70%。因本公司2013年度股东大会对公司年度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已经做出授权,本次担保事项属于上述授权范围之内,因此本次担保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14年5月31日,公司累计对广东省富银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4500万元。累积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1092万元。全部是对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