谨此提述本公司日期为二零一四年五月二十七日之公告(“该公告”)。除非文义另有所指,本公告所用词汇与该公告所定义者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欣然宣布,于二零一四年六月十二日,本公司之非全资附属公司成都华侨城获鑫金工发投资通知已成功公开竞投招标之土地收储项目(“中标通知书”)。
根据中标通知书,成都华侨城须于中标通知书日期起计10日内与鑫金工发投资订立正式协议。
本公司将根据上市规则于签署正式协议时另行刊发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