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城建投资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41,600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0万元,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2013年8月9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9.38元/股。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公司于2013年8月20日发布《关于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公司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总股数88,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7元(含税),预计支付红利32,900.40万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资本,201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9.38元/股调整为不低于9.01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9.01元/股),发行数量由不超过41,600万股调整为不超过432,852,386股。
2014年4月8日,公司召开201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1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即:公司以总股数88,92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4.4元(含税)、每10股转增2股。2014年4月10日,公司发布《2013年度分配及转增股本实施公告》,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4月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14年4月16日,新增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上市日为2014年4月17日,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4年4月21日。目前公司2013年度利润分配已经完成除权除息,现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在上次调整的基础上再次作如下调整: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由不低于9.01元/股再次调整为不低于7.15元/股(即发行底价调整为7.15元/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1+转股率)
=(9.01元/股-0.44元/股)/(1+0.2)
=7.15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由不超过432,852,386股再次调整为不超过545,454,545股。具体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
=募集资金总额÷调整后的发行底价
=390,000万元÷7.15(元/股)
=545,454,545股(取整数)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