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联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为提高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本公司提请大股东浙江省商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集团”)为部分融资提供担保,公司按1‰/月的担保费率向浙商集团支付担保费,预计2014年需支付担保费总额为3720万元;通过银行委托贷款借款21.05亿元,公司按10.5%/年支付贷款利息,预计2014年需支付利息22,100万元。以上关联交易总额为25,820万元。
2、关联关系:由于浙商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条的规定,浙商集团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公司向浙商集团支付担保费及借款利息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3、董事会审议情况: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4月15日召开,出席会议的非关联董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4年与大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董事边华才、潘生龙、赵国恩回避了表决。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上述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