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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龙地产:关于控股子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作者: 大龙地产     时间: 2014-03-17 11:50:27    来源: [ 观点网 ]

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013年8月2日,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北京市大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有限”)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实施上述理财事宜,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根据上述决议,2014年3月13日,大龙有限出资10,000万元,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顺义支行(以下简称“北京银行”)购买稳健系列人民币41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产品代码:SRB1403077),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1、产品名称:稳健系列人民币41天期限银行间保证收益理财产品

  2、理财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保本保证收益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4、本金:10,000万元

  5、预期年化收益率:4.70%

  6、产品收益起始日:2014年3月13日

  7、产品到期日:2014年4月23日

  8、资金来源:控股子公司大龙有限自有闲置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也不向银行贷款。

  10、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北京银行无关联关系。

  二、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所使用的资金为自有闲置资金,金额在董事会授权额度内,按照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严格规范的执行审批流程和决策机制,风险可控。目前公司财务状况稳健,因此使用该资金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收益。

  三、截至公告日,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金额为50,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8.25%。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审校:刘满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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