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中江集团的控股股东为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控股),江西中医药大学为中江集团的股东之一。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江西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4月23日,江西中江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与江西中医药大学(以下统一简称:转让方)将合计持有的中江集团51%股权在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最终因未有意向受让人摘牌,导致该次股权转让挂牌流标。
2013年12月27日,转让方再次委托江西省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中江集团的51%股权。2013年12月30日,该产权转让项目正式对外公开挂牌。在上述股权挂牌转让的公告期间,因该项目涉及的“紫金城”商业地产项目情况较为复杂,转让方于2014年1月24日、2014年2月14日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两次中止了该项目的挂牌信息,并于2014年2月17日恢复该项目的挂牌公告,且修改了公告的部分信息(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2013年4月24日、2013年5月23日、2013年12月28日、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25日、2014年2月15日、2014年2月18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临时公告,编号:临2013-016、临2013-023、临2013-045、临2013-046、临2014-005、临2014-013、临2014-014)。
2014年3月14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中江集团就本次股权转让相关进展情况的通知,现将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1、在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期间,有两家意向受让人(友和国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和东旭集团有限公司)与转让方进行了接触洽谈和项目论证,两家公司均于挂牌期内向江西省产权交易所提交了本次股权转让项目的书面受让申请。除此之外,并无有其他意向受让人提交受让申请。
2、因本次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截止时间为2014年3月14日下午17:30,故截至在本公告的提交之时,本次股权挂牌转让期尚未结束。
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公司股票将继续停牌,并于下周二在公司指定媒体上披露该事项的相关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