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兴地产(中国)有限公司(「本公司」,连同其附属公司称为「本集团」)根据香港法例第571章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IVA部项下内幕消息条文(定义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上市规则」))及上市规则第13.09(2)(a)条发出本公告。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谨此公布,2014年2月份,本集团取得物业签约销售额人民币549.6百万元及签约销售建筑面积18,775平方米。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二个月,本集团已累计取得物业签约销售额人民币1,953.8百万元,累计签约销售建筑面积59,695平方米。
此外,长沙市国土资源局于2014年2月份以网上挂牌方式成交四宗位于本公司长沙梅溪湖一级开发项目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宗出让土地计容建筑面积为380,519平方米,销售成交金额共人民币1,265.7百万元。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二个月,该片区累计出让土地计容建筑面积380,519平方米,累计销售成交金额人民币1,265.7百万元。
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二个月,本集团累计取得物业签约销售额及土地一级开发销售成交金额共计人民币3,219.5百万元。
附注:上述物业签约销售额及土地一级开发销售成交金额的数据统计均未计入本集团于2014年2月份或截至2014年2月28日止二个月的物业租金收入。
免责声明
房地产销售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上述披露各项物业销售数据乃初步根据本集团内部管理纪录统计,均未经审核。上述披露土地一级开发各项销售资料乃根据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公布的挂牌文件及成交结果引述,仅作为本集团内部管理记录,亦未经审核。且该等数据与本公司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因此该等数据仅供投资者参考,它们并不能成为或被视为出售或购买任何证券或金融产品的邀请或游说,不能作为研究报告之依据,亦无意图及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务须小心谨慎,避免不恰当的依赖该等数据。
务请本公司股东及有意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股份时审慎行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