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担保情况的概述
江苏中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儋州中南”)拟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儋州支行(以下简称“工商银行”)签订《房地产借款合同》、《保证合同》、《抵押合同》,由工商银行提供10000万元贷款,用于儋州中南项目建设,借款期限3年,年利率按基准利率上浮20%。
为保证工商银行在上述协议中权益的实现,本公司与工商银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儋州中南按协议履约提供担保。儋州中南与工商银行签署《抵押合同》,以儋州市白马井镇滨海新区第二组团滨海路北段B-02-03地块及上述地块在建工程作为抵押,为儋州中南按协议履约提供担保。
本公司五届董事会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此项担保,本次担保需要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的情况
1、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2009年,公司注册地点海南省儋州市,公司法定代表人陈锦石,公司注册资本20000万元,公司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
2、儋州中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截止2012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93609.75万元,净资产15127.69万元,实现营业收入5048.6万元,利润-2661.33万元,净利润-3019.45万元。2013年9月30日,公司总资产85239.25万元,净资产26943.5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0752.4万元,利润15754.43万元,净利润11815.8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