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持计划的具体内容
1、增持人: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增持目的、计划及增持方式:
基于对资本市场的形势认识,并对中天城投未来持续稳定发展充满信心,决定择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买入增持中天城投股份。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于2012年11月29日、30日增持本公司股份2,982,718股,并计划在截止2013年11月30日的未来十二个月内,金世旗控股增持中天城投股票总数量不低于中天城投总股本的0.23%(包括本次在内)且不超过中天城投总股本的2%。详情请查看公司于2012年11月30日披露的公司2012-28号公告《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增持本公司股份情况的公告》。
二、增持公司股份实施情况
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11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实施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1、2012年11月29日至30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2,982,718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份的0.23%。
2、2012年12月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3,781,738股,占公司当时已发行总股份的0.30%。2012年11月29日至2013年11月29日期间,金世旗控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公司股份6,764,456股,占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0.53%,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23%但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增持前,金世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24,311,819股,占公司现在总股本的40.72%。增持计划完成后,金世旗控股持有公司股份531,076,275股,占公司现在已发行总股份的41.25%。
三、承诺及履行情况
金世旗控股在其首次增持公告中承诺,在截止2013年11月30日的未来十二个月内,金世旗控股增持中天城投股票总数量不低于中天城投总股本的0.23%(包括本次在内)且不超过中天城投总股本的2%,在上述期间不减持其持
有的中天城投公司股份。现增持公司股份占公司现在总股份的0.53%,履行了增持承诺。
四、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控股股东金世旗控股就增持中天城投股份事宜委托贵州君跃律师事务所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该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金世旗控股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具备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合法有效,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根据《收购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本次增持满足可以免于向中国证监会提出豁免申请的条件;金世旗控股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必要的法定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金世旗控股承诺在增持公司股份期间及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截止至2014年5月29日),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减持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金世旗控股本次完成增持公司股份后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