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13日,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阳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阳光房地产”)以173,000万元竞得苏州市国土资源局出让的苏地2013-G-87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次竞拍”),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竞买上述项目的需支付的成交价款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根据本次竞拍成交确认书的有关约定,成立项目公司负责具体实施,并签订目标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等相关合同。
阳光城:关于全资子公司竞得项目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