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阳光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2013年11月13日,公司于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以下简称“出让人”)第六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活动中以391,000万元竞得2013-21号地(以下简称“目标地块”,上述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出让竞买活动”)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本次竞拍”),现将详细情况公告如下:
宗地编号:2013-21号;宗地位置:仓山区环岛路北侧,火车南站西侧,环站新城地块;土地面积197,580平方米,合296.37亩;容积率1.0以上,3.0以下(含3.0);建筑密度29%以下(含29%);绿地率30%以下(含30%);土地用途:商服(商业、商务办公、酒店)、住宅用地;土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服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公司竞买上述项目的需支付的成交价款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根据第七届董事局第五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将就相关事项履行提交临时股东大会予以审议的相应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