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海外宏洋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第13.09 条而作出本公告
以下的介绍提供有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合称「集团」)二零一二年第三季度经营表现的若干未经审核之财务资料。
财务表现
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三个月及九个月的集团经营业务营业额分别为港币2,815,300,000 元和港币7,952,800,000 元。相关期间的经营溢利分别约为港币807,800,000 元和港币3,335,100,000 元。
业务回顾
于二零一二年第三季度,物业销售情况理想。随着再有两个新进驻城市(包括赣州及兰州)开展物业销售,整体物业销售共达港币3,792,800,000 元。截至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止九个月, 总累计销售额合共港币11,802,000,000 元
集团其他项目按照发展计划推进。
于本季内,集团于扬州及吉林市共购得两块土地,合共提供可建面积约达921,200 平方米之土地。于二零一二年九月三十日,集团持有位于中国境内建筑面积共约8,222,000 平方米 (其中,扣除少数股东应占权益后,集团应占建筑面积为6,791,300 平方米) 之土地储备。
本集团将持续以健康、稳定、快速发展为主线,在人力资源、财务资源保障系统支援下,推进集团发展战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