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灏康已获委任为宏安地产行政总裁,于2021年2月8日起生效,同时获委任公司授权代表;宋梓华则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董事会现正物色适当人选填补董事会主席空缺。
观点网讯:2月8日晚,宏安地产有限公司发布公告,披露非执行董事及主席辞任、变更授权代表、委任行政总裁及董事委员会组成等相关人事变动。
公告显示,宏安地产宣布,陈振康先生为投放更多时间处理其个人事务,已提呈辞任非执行董事及董事会主席,于2021年2月8日起生效。同时,陈振康已终止担任公司授权代表,以及终止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
陈振康确认,彼与董事会及公司之间并无意见分歧,且亦无其他事宜须提呈本公司股东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垂注。
宏安地产称,鉴于陈振康辞任,董事会现正物色适当人选填补董事会主席空缺。
此外,邓灏康已获委任为宏安地产行政总裁,于2021年2月8日起生效,同时获委任公司授权代表;宋梓华则获委任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
于公告发布日期,宏安地产董事会包括执行董事邓灏康、黄静娴及程德韵;及独立非执行董事李永森、宋梓华及梁家栋博士测量师。
审校:劳蓉蓉